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信息化建设生产制造执行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190394-007
1. 招标条件
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生产制造执行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河钢集团石钢公司。
2.2 建设规模: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制造执行系统,详见《技术规格书》。
2.3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第四章实施范围。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9个月上线试运行。
2.5 交货地点:河钢集团石钢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软件开发经营范围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钢铁行业相应系统的同类业绩。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相关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和“关于省本级社会代理类项目电子交易业务流程调整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要求注册者,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7日10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418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招冀成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63号
联系人:王森
电 话:0311-869125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王 乐
电 话:0311-83086852/15933119702
电 子 邮 件:gjsc5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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