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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第七标段

   日期:2019-09-03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丰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关于教育局第四中学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丰发改审批[2018]11号)批准建设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丰发改招标核准2018-003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院内(原一中)
2.2建设内容:包括门卫及室外花墙、围墙、看台、校舍、运动场、洗衣房、室外照明、浴室及设备房等项目维修改造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两个标段,其中
第六标段包含校舍改造、运动场和看台维修改造;
第七标段包含校舍改造、浴室及设备房、洗衣房、围墙、门卫及室外花墙和室外照明等维修改造。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2.4合同估算价:12,845,237.95元
2.5计划工期:2019年10月31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只发售电子版。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人于2019年9月3日上午9:00至2019年9月9日下午17:00到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 http://www.hebeibidding.com),点击投标人入口,证书key登录,进入E招冀成-标准版,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清单。
4.2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并在CA窗口(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北京CA秘钥。具体事宜可联系400-618-3337。
4.3未经注册的投标人请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 “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在线办理地址为:(http://hebcaonline.hebca.com:9001/Hebca/foreground/eseal/applyCertAndAutoSignPage.action?projectType=zbjt&cztype=1)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第六标段: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元);
第七标段: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保证金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转出或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证明原件于开标时提交。
5.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
5.4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050110237800000306-0312(第六标段)
账 号:13050110237800000306-0313(第七标段)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宁支行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19年9月10日下午17时00分前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疑页面或E招冀成平台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解答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9年9月11日下午17时00分,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补遗公告页面和E招冀成平台。投标人应及时查阅。
6.3投标人“在线提疑”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疑页面或E招冀成平台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E招冀成平台本项目补遗公告页面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本项目通过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切关注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4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一层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特别提示
9.1因本项目属于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项目招标,严禁出现借用资质或非法转包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如中标人属于借用资质施工,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9.2投标文件中拟派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遇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更换时,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派一名公司级领导直接负责管理,按照招标文件配备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亲临现场组织施工,严禁出现借用资质或转包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9.3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因低价中标所致,中途无法继续施工或影响整体工程进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晟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宁满族自治县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下营房银都海棠园
邮 编:067000 邮 编:067000
联 系 人:杨柏森 联 系 人:王智斌、王维
电 话:13931403791 电 话:0314-2064246
传 真:/ 传 真:0314-2064246hebei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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