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东兴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木兰县东兴镇污水管网工程(一期))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114G19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木兰发展改革局以木发改审批【2019】52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东兴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木兰县东兴镇污水管网工程(一期))监理(二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
2.3计划工期: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1月30日。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木兰县东兴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木兰县东兴镇污水管网工程(一期))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招标控制价:210000元
2.7监理内容:1.木兰县东兴镇城区河北污水主干管(东香路-西经三路-中华路)-西经二路污水干管(西经二路)-西经一路污水干管(西经一路)及附属设施工程监理。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市政专业)。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总监1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及监理人员证书)。监理组织机构组成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拟派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连续6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开标将进行现场查询,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如果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限制招投标或从业企业名单。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将去相关部门核实真伪,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9年9月3日16时00分至2019年9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登陆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下同)点击网上报名,添加锁定总监理工程师。
4.3招标文件1000 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缴纳文件费,购买成功后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
4.4潜在投标人应在 2019年9月8日16时00分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9月26日 09 时 00 分。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9月 27日 09 时00分(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24 小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19年9 月27 日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jypt.hljggzyjyw.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3本项目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于开标时间前递交密封后的资格证明原件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材料,递交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逾期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 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9.3要求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在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期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9.4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在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中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9.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通报,木兰县举报受理单位及受理电话: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0451-570863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木兰县木兰镇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451-570837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芦先生、许先生
电话:0451-8226594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