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岳庙奎星阁、正南门、东南角楼、西南角楼等四处文物修缮工程已由南岳区发改局以岳发改【2019】46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南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岳庙奎星阁、正南门、东南角楼、西南角楼等四处文物修缮工程;
2.2建设地点:衡阳市南岳区南岳庙内;
2.3建设规模:南岳庙奎星阁、正南门、东南角楼、西南角楼等四处文物修缮;项目总投资额约563万元;
2.4工期要求:90日历日;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
2.7招标范围:南岳庙奎星阁、正南门、东南角楼、西南角楼等四处文物修缮,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开标前十五天公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壹级(业务范围须涵盖古建筑保护),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
3.3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2019年2月-2019年7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并可网上查询);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且近24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4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南岳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云峰路7号
电话:0734-5662443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1303室
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734-8191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