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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园区道路和给排水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日期:2019-09-04     浏览:0    
核心提示:金博园区道路和给排水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招 标 公 告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文
 

 

金博园区道路和给排水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间:20199


金博园区道路和给排水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现对金博园区道路和给排水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金博园区道路和给排水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345026705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37608020   电子邮件:gzjlzb@126.com

三、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其厂区货运入口(一号门)位于轧钢东路,园区位于西基工业区隔墙路47号。

四、项目概况:

1、道路迁改:以现状厂区中部炼钢连铸厂房不整体拆除为前提,将一号门与办单中心设于轧钢中路,二号门避让西基路红线设于轧钢南路。一号桥西侧设硬质隔离,中央留出5米空隙供小汽车在交叉口转向,货车只能行驶至下个交叉口掉头。现状码头入口地磅(3号磅)改造,地磅及地磅房允许厂区内货车使用;现状码头部分围墙向南迁移,内部新增一个集装箱式地磅房。新建码头五路,北段为新建,南段为改造修整;新建码头六路,为8米双车道;新建码头七路,暂定为8米双车道,实际路面宽度根据现状调整;其他事项还应包括有交通导流标志标线的设置,地下管线的布设以及网络及监控的安装。

2、给排水改造:对园区内的生活给水管网,雨水排水管网,从码头一路,沿着机修东,轧钢北路,轧钢东路,轧钢中路,炼钢南路一直到码头四路范围内的给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接入三大功能区和园区各栋建筑物接口,规划占地面积约为43万平方米。

设计施工总承包费用控制在773万元以内。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方案、可研等文件要求,负责完成本项目从初步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

3、最高投标限价:772.988998万元(其中设计费合计29.436201万元;施工费合计738.441369万元;招标代理费5.111428万元)

注:本次招标代理费包含在投标限价中,由中标单位支付,暂定按5.111428万元,招标代理费不得下浮,最终结算按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结算。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94日至20199 25 日 11 00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 9 25 10 00 ,截止时间:2019年 9 25 11 00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4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20199 25 11 00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4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如联合体投标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中的“投标人(企业编号)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和企业编号,“投标人盖章只需要盖联合体主办方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只需要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盖章。)。

3、本工程不需要提交投标担保。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施工单位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执行。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或称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2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本工程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有权审核部门审批的相应的概算金额。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20-8222767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西基路133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www.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

4、前期服务单位: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程泛华建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6、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 标 人: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期:201994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管理员负责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或联合体主办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若联合体投标的,本声明只需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声明企业”只需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只需分别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公告20190828(钟).doc

招文20190828(钟)(1).doc

广州钢铁博汇项目园区给排水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_2018.05.09.pdf

委托书.pdf

广州钢铁博汇项目园区给排水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_2018.05.09.docx

一号门改迁方案汇报0417已签章(修改版).pdf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20190828(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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