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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17 工作面巷道掘进定向钻工程-2019 年 09 月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9-09-04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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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17 工作面巷道掘进定向钻工程-2019 年 09 月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61617 工作面巷道掘进定向钻工程

招标编号:CWEME-1909-MYGS-012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内蒙古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

标有限公司受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龙王沟煤矿

61617 工作面巷道掘进定向钻工程招标-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

司股东方为中国大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联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龙王沟井田北邻薛家

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中小煤矿开采区及黑岱沟露天矿田;西部为6号煤层

575m埋深线。井田东西长4.3~10.8km,南北宽4.3~7.7km,井田面积41.3536km2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0Mt/a,地质储量1368.28Mt,工业储量1265.77Mt,设计可

采储量637.48Mt。煤质属长焰煤,为优质动力用煤。

二、招标范围:

2.1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龙王沟煤矿61617工作面巷道掘进定向钻工程,包括钻探工程

量6600米、注浆量1500吨,工程量据实结算。

2.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

2.3 主要工程内容(具体见招标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承包形式为专业总承包,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投标人应具有地质钻探甲级资质;

(2)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至少两个独立完成同类型项目的施工业绩,拟投

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有完成过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

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质量保证:投标人须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部委、行业标准及招

标人要求;

(5)投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外施工单位的,按照《内建工[2007]261 号》

的规定提交有效的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如中标,应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公共要求:

1.1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1.2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2.1 近 2 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1.2.2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1.2.3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1.3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 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4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 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 不予授标。

1.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 取 方 式 : 登 录 中 国 大 唐 集 团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http://www.cdt-ec.com),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

投标事宜(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

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400-888-6262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9 月 3 日至 2019 年 9 月 16 日 17:00。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400-888-6262。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

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

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

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9 月 24 日上午

10:00(具体时间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在开标前 5 天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5.2送达地点: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B 座三层(银河财智中 心开标大厅)。

5.3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 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 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开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纸 质版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以便存档备用。本次招标以中国大 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


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

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4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 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 评标。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本次 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举办培训会 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方 式:400-888-6262。培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的投标 操作及应用,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办 理电子钥匙和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 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5.6 重要提示:如参加投标,请务必留意招标文件中对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此次招标的保证金账户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保证金系统为投标人 针对所报名的标段生成的唯一的一次性账户(保证金账户每次招标、每标段、每 个投标人均不相同,请务必不要多标段合汇,且保证金到帐会有一定时间差,请

务必不要重复汇款,建议在开标前 5 日内汇出),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

六、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网上进行,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于

标书售卖前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

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标书发售及平台服务电话:400-888-6262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殷虹飞

话:18911318292(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箱:yinhongfei@cweme.com

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A1 座 1009 室

编:100040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

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

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

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

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

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

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的行为。

(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

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

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

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

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项

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10-66586738;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

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 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 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 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

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

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

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

010-68777970,传真:010-68777672,邮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

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 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2017 年 0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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