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CJYC-WL-2019-004
一、招标条件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2019年度非烟用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现已落实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2019年度非烟用物资采购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货物的采购、运输、售后等相关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九个标段: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拟采购数量 | |
1 | 钠型树脂 | 吨 | 20 | |
2 | 陶粒滤料 | 公斤 | 150000 | |
3 | 麻绳 | 公斤 | 2000 | |
4 | 编织袋 | 个 | 55000 | |
5 | 膜切带 | 卷 | 1000 | |
6 | 二氧化碳 | 吨 | 800 | |
7 | 工业盐 | 吨 | 180 | |
8 | 工业盐酸 | 公斤 | 60000 | |
9 | 锅炉清洁类药剂 | FM0540型锅炉腐蚀抑制剂 | 吨 | 2 |
OA5406型锅炉缓释阻垢剂 | 吨 | 24 | ||
OC3000型锅炉除氧剂 | 吨 | 48 |
注:上述拟采购数量为暂定量,以招标人实际发生的采购数量为准。
2.5交货期: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8 小时内完成供货;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要求;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服务周期:合同期限原则为一年,期满如合同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可自动续展,续展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其中第6、8标段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3.2第6标段(二氧化碳)、第8标段(工业盐酸)投标人须具有危化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具有运输危化品资质的第三方协议};第9标段投标人须提供绿色环保证书(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可提供该资料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3.3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情况,存在行贿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企业选择单位行贿罪);
3.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3.5投标人应按照附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评标时带原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1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2楼1201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王鼎国贸大厦A座);
4.3报名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地区的投标人,可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危化品行业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具有运输危化品资质的第三方协议}(6、8标段投标人提供);绿色环保证书(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可提供该资料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9标段投标人提供};
(4)“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
(6)按附件格式提供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证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9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东湖宾馆七楼明德厅(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七里河南路交叉口向南30米路西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网》及《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内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名 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地 址:许昌市明礼街1号(魏武大道北段)
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0374-3351301
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9号南1单元12、13层
联系人:杜女士 王先生
电 话:0371-87520522 18237122907
邮 箱:zjlzbdl@126.com
附件格式:
书面声明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且符合本项目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