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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米资源规划拍告字〔2019〕11号

   日期:2019-09-04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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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米资源规划拍告字〔2019〕11号

经米易县同意,米易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定于2019年9月25日10:00时正,在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以拍卖方式出让米易县壹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本次拍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要求

米易县克朗新区D-06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2256.41㎡(约18.38亩,最终以出让地的宗地范围为准);规划用途为居住设施用地兼科研设施用地(其中科研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土地用途归为居住用地兼科研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出让年限70年,科研设施用地出让年限50年;起价3338万元;竞买保证金3340万元。

(一)经济技术指标:

1.容积率1.0<FAR≤1.68。

2.建筑密度≤22%。

3.绿地率≥35%。

4.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

5.建筑退规划用地边界线距离

(1)拟建建筑物退距用地边界线:退让规划九路道路红线间距≥5m;退让西侧道路红线,多层≥10m,高层≥12m;东侧沿城市绿地一侧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做要求。

(2)拟建建筑除满足退让规划用地边界线距离要求外,应充分保障建筑日照、通风、采光、视觉卫生等合法权益,并提供结论明确的日照分析图。

6.车行出入口

车行出入口应设置在规划九路道路侧,并需满足相关规范。

7.停车位

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100个(所有车位均为标准车位,子母车位、非标准车位按有关规范进行折算,停车库设计应充分考虑柱网间距尺寸对停车位布置和使用的影响)。

8.公共配套设施

土地竞得者必须在该地块内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房屋建筑总面积的千分之二,且不低于100平方米配置,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按照不低于30平方米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位于地面的部分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物业服务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小区全体业主共同使用,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其他要求:

1.地块内市政基础设施包括给排水设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电力电信设施、燃气设施、数字电视设施、监控设施、太阳能设施、室外环境建设等由土地竞得者按审批方案完成, 费用由土地竞得者承担。地块内供水、供电、燃气、数字电视开户费用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由土地竞得者承担。供水、供电、燃气系统达到行业主管部门抄表到户的要求。

2.为了保证项目品质、保证产业业态、土地竞买者须提供科研楼的概念设计方案(科研楼需建设符合米易产业发展方向的、具有省级以上检测资质的机电检测和食品检测实验室),于报名截止前3个工作日内提交米易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审查,在土地拍卖资格审查时,持审查通过的概念性设计方案和审查意见到米易县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3.该地块内的科研用房须自持运营;且该地块内的所有住宅自竣工备案之日起由土地竞买者自持不低于10年。

4.该地块内建筑外立面亮化工程建设,由土地竞得者按照经县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方案及施工要求完成,费用由土地竞得者承担,待亮化工程竣工并达到移交技术规定要求后无偿移交县城市管理部门管理及维护。

5.该地块内项目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和2015年版《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6.该地块在建设前应做好地质勘察,根据地质情况合理安排用地,项目设计和施工必须确保用地旁的现状道路、房屋、场地、拟建建筑的安全。

7.因地块本身及周边用地情况存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容积率可能达不到上限,建设单位在项目测算时应予以充分考虑。

8.土地竞得者需根据本条件委托具有符合承担本工程设计资质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成果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总平面图应在1:500的实测地形图上布置。

9.申报设计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由土地取得单位和设计单位自行负责,如因虚假、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以及法律责任,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自行负责。

10.凡土地竞得者,必须在米易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公司。该地块开发所涉及的税收必须在米易县缴纳。

11.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出让成交之日起180日内开工建设,720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12.宗地以现状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涉及的管网、杆线拆除及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含锚杆、锚索)、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红线范围,由竞得人实施,费用自理。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

13.宗地内的水、气、电及其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地下管线及地下、地面相关设施的拆迁、搬迁、避让等工作,由竞得人实施,费用自理,各相关部门予以协调。出让文件中涉及此项内容的,以本条为准,竞得人需无条件执行。

14.竞得人需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15.成交价仅为竞得者应缴纳的拍卖宗地总地价款,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缴纳。

16.其它相关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二、本宗地设有保留底价,米易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在拍卖活动前1小时内集体研究,确定出让保留底价,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竞买人资格:

(一)本地块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体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承诺竞买保证金必须是竞买申请人的自有资金,竞买保证金必须由其基本账户转出。

四、成交价款缴纳方式:拍卖结束时,竞买保证金扣除地产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定金,定金可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充抵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天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地块在土地竞得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0天内按现状供地。

五、竞得者必须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者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者不得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并不退还保证金或定金。

六、申请人可于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到米易县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9月23日11:00时。

七、联系方式与该宗地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联系人:李女士王先生

联系电话:0812—8186401

开户单位:米易县土地储备开发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804012000053954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

账 号:230232912910009489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河滨路支行

账 号:5105011064810000002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

账 号:95100601000298890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

账 号:22147101040013237。

米易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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