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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曲河一级水电站水土保持专项措施工程项目-2019 年 9 月广西分公司大唐迪庆香格里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04     浏览:0    
核心提示:岗曲河一级水电站水土保持专项措施工程项目-2019 年 9 月广西分公司大唐迪庆香格里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招标

岗曲河一级水电站水土保持专项措施工程项目-2019 年 9 月广西分公司大唐迪庆香格里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唐迪庆香格里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岗曲河一级水电站水土保持专项措施工 程项目

招标编号:CWEME-1909GXFW-003

招 标 人:大唐迪庆香格里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服务

所属地区:广西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 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岗曲河一级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格咱乡木鲁村附近,距香格里 拉县城公路里程约 90Km,是岗曲河流域规划开发六级方案中的第五级电站(干流上的第一 级)。

岗曲河一级水电站装机容量为 60MW,工程规模为中型。电站采用引水式发电,装机两 台,总装机容量 60MW。水库正常蓄水位为 2580m,总库容 694.5 万 m3,调节库容 121 万 m3,为日调节水库。电站年利用小时数 4285h,保证出力 124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 2.6

亿 kW•h。

施工导流及水流控制系统包括导流隧洞和上下游围堰。导流洞全长 372.5m,布置在左 岸。上游围堰为粘土心墙土石围堰,堰顶高程 2549m,20 年一遇洪水标准全年挡水。

挡水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 73.1m,坝顶高程 2586m,坝顶轴线长

130.3m。

泄洪系统由左岸泄洪排砂洞和右岸明流泄洪洞组成。其中泄洪排砂洞由导流隧洞改建而 成,进口底板高程 2522.70m,设有进口平板检修闸门和出口弧形工作闸门;明流泄洪洞由 进口溢流堰、洞身段和出口及消能段组成,总长约 342m,全断面钢筋混凝土衬砌;溢流堰 堰顶高程 2580m。

引水系统由岸塔式电站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管道组成。其中引水隧洞长约 6200m,圆形,全断面钢筋混凝土衬砌,衬后直径 4.8m;调压井为阻抗式调压井,全断面 钢筋混凝土衬砌,衬后直径 10m,井深 62.65m;高压管道总长约 271.47m(其中主管长约

186m),全管钢衬,斜井高差 105.3m,主管内径 3.7m,支管内径 2.2m。


发电厂房系统由主厂房、副厂房、安装间组成。主厂房尺寸为 28.6m×15m×34.1m(长 ×宽×高),安装两台立轴混流式发电机,单机容量 30MW,额定发电水头 118m,单机引用 流量 29.2m3/s。

尾水系统由尾水闸门及其启闭设施和尾水渠组成,尾水渠长 12.8m。

主变开关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楼高约 25.4m(不含出线塔和地下部分,含地下部 分 34.9m)。

电站已于 2013 年 7 月投产发电,至今各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运行状态良 好,剩余部分水土保持专项措施还未完成,主要是枢纽工程建设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 生活区、料场区和弃渣场区等五大区域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枢纽工程建设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料场区和弃渣 场区等五大区域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其主要施工项目为(但不限于):

(1)土石方开挖;

(2)浆砌石挡墙施工;

(3)排水沟施工;

(4)涵管及集水池施工;

(5)植物措施部位整平、覆土及三维植被网安装等;

(6)草籽采购,喷播、撒播草籽;

(7)植物抚育管理

(8)配合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建设地点:

岗曲河一级水电站水土保持专项措施施工地点位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格 咱乡木鲁村附近,距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公路里程约 80km。

计划工期:

213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工程措施 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植物措施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 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业规定完成本标段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近 3 年( 2017 年 6 月- 2019 年 6 月)必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 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未办理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的投标人 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已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的 投标人请注意查看本单位电子钥匙有效期等内容,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网站客服、招标代理机 构联系人进行联系,避免因电子钥匙过期等问题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网站客服联系电 话:400-888-6262。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09 月 04 日至 2019 年 09 月 16 日 17:00。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400-888-6262。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请确保联系人联系方式正确。发票开 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 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如缴费后七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 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 保存电子发票。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09 月 25 日上午 10:00。

5.2送达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 126-1 号龙滩大厦 2212 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要求完成在电子 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4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电子开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上传结果以中国大唐集 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5.5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开标现场不对投标

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


5.6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 视为放弃投标。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首先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 400-888-6262),如不能解决,我公司于开标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在开标地点进行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B 座(银河财智中心)

编:100040

联 系 人: 马一鸣

话: 010-68777753

电子邮件:mayiming@cweme.com

在项目经理出差期间,联系电话呼叫转移至手机,拨打联系电话时请耐心等待 30 秒; 如未接通,请发送电子邮件。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 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 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 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 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 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 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 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 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 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 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 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 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

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

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

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大唐集团广西分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771-6118852;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 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 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 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 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 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 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 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传真:010-68777672,邮 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

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 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2017 年 01 月 13 日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

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 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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