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 年后勤服务项目-2019 年 9 月广西分公司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滩水力发电厂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滩水力发电厂 2019-2020 年后勤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CWEME-1908GXFW-005
招 标 人: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滩水力发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服务
所属地区:广西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 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龙滩水电站位于广西天峨县境内,距天峨县城 15km,距南丹火车站约 80km。工程按正 常蓄水位 400m 设计,按初期蓄水位 375m 建设。电站初期安装 7 台单机容量 700MW 的混 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约 156.7 亿 kW•h。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 原则设计,电站于 2001 年 7 月 1 日开工兴建, 2007 年 5 月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2008 年 12 月第一期 7 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为满足电站生产经营需要,在广西南宁市、天峨县设有办公、生活基地。
二、招标范围: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滩水力发电厂 2019-2020 年后勤服务项目服务于广西南宁、广 西河池市天峨县,负责公司所属区域的仓管、交通运输管理等后勤服务, 招标期限为 12 个 月,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条件。
服务期限:一年;计划开工日期:2020 年 01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服务地点:广西天峨县。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 独立签订合同并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在行业如需行政许可,则应具有有效的行政许可文 件。
3.2具有物业管理服务或劳务派遣或家政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后勤综合服务能力。
3.3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人员管理制度。
3.4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 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8 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9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
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未办理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的投标人 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已办理 CA 证书电子钥匙的 投标人请注意查看本单位电子钥匙有效期等内容,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网站客服、招标代理机 构联系人进行联系,避免因电子钥匙过期等问题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网站客服联系电 话:400-888-6262。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09 月 04 日至 2019 年 09 月 16 日 17:00。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400-888-6262。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3)本项目为二次招标项目,已参与并支付过本项目标书款及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再次支 持相应费用。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请确保联系人联系方式正确。发票开 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 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如缴费后七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 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 保存电子发票。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09 月 25 日上午 10:00。
5.2 送达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 126-1 号龙滩大厦 2212 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要求完成在电子 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5.4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电子开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上传结果以中国大唐集 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5.5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开标现场不对投标
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
5.6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 视为放弃投标。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首先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 400-888-6262),如不能解决,我公司于开标前一日工作时间内在开标地点进行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B 座(银河财智中心)
邮 编:100040
联 系 人: 马一鸣
电 话: 010-68777753
电子邮件:mayiming@cweme.com
在项目经理出差期间,联系电话呼叫转移至手机,拨打联系电话时请耐心等待 30 秒; 如未接通,请发送电子邮件。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 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 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 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 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 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 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 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 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 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 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 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 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
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
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
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大唐集团广西分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771-6118852;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 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 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 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 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 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 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 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传真:010-68777672,邮 箱: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
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 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2017 年 01 月 13 日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
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 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