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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潮汕站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包括高铁站区站前北路及站前南路续建、仁沙路新建工程)

   日期:2019-09-05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铁潮汕站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包括高铁站区站前北路及站前南路续建、仁沙路新建工
高铁潮汕站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包括高铁站区站前北路及站前南路续建、仁沙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铁潮汕站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包括高铁站区站前北路及站前南路续建、仁沙路新建工程)已由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改交【201766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及招标人均为潮州市潮安区宝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承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潮州市潮安区高铁潮汕站区

2.2 招标控制价140286575.6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122010.31元,暂列金额10637064.93元,暂估价289741.98元。

2.3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包括站前北路续建工程、站前南路续建工程、仁沙路新建工程。其中,站前北路续建工程西起仁沙路,东至潮汕站站前北广场,全长947米,路面宽度为32米,红线路幅宽度40米,双向6车道,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站前南路续建工程西起仁沙路,东至潮汕站站前南广场,全长878米,路面宽度为40米,红线路幅宽度40米,双向6车道,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仁沙路新建工程北起高铁机场路,南至站前南路,全长1301米,路面宽度为40米,红线路幅宽度40米,双向6车道,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不含仁沙路下穿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给水消防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为准。

2.5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的要求设置。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括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投入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造价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和资料员均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上述人员需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20196月至20198)社保证明材料;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20161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须附网页截图;

3.4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单位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同意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意招标人把投标人列入黑名单,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注: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登记

4.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3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不包括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近3个月(20196月至2019年8)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4.4拟派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近3个月(20196月至2019年8)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4.5拟投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和资料员的相关证书及其身份证、近3个月(20196月至2019年8)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4.6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证明材料;

4.7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五年(2014-2018)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登记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应制作封面、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扫描及网页截图打印页的除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申请表》(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可下载)。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两份,须由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亲自递交。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者所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的,不予办理投标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

4.7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等环节。鉴于本项目施工情况复杂,建议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前往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于201995 日至20199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持上述要求的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办理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共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为:2019925 8 30分至900 分,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于20199259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和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潮州市潮安区宝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址: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附属楼二楼203室     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三楼303-307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李杨

联系电话:0768-5813155                         联系电话:020-86669169/13538732601

 

201995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致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潮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
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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