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166007001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项目名称)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8〕67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由分主线和支线,线路总长34.1公里,设车站24座(主线和支线换乘站按照一座计算),其中地下站23座、地面站1座。工程主线起点为笛扬路站(不含),终点为芳泉站,线路长26.8公里,设车站19座,其中地下站18座,地面站1座;工程支线起点为柯桥客运站,终点为站前大道站,线路长7.3公里,设车站6座,全为地下站。工程设鉴湖停车场和万绣路车辆基地(由杭绍城际线代建),2座主变电所,1座控制中心,建设地址位于绍兴市,计划于2022年建成。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与专项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监理与专项验收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1、定期进行水保监测(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水保方案设计水平年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和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2、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编写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3、指导施工等参建单位编制相应的水土保持验收所需报告;4、协助办理与水利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5、编制水土保持变更补充报告(如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以及为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出具的水保报告应通过水保相关部门评审及一次性通过水保专项验收。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并取得验收鉴定书之日止(水土保持监测应包含项目试运行期、水保方案设计水平年)。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轨道交通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轨道交通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专项验收技术服务的技术要求,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171.83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具有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
3、自 2014年 1月 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监理或水保设施验收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充分体现业绩要求,若合同不能充分体现业绩要求的,还应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予以说明】。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由于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9年09月05日至2019年09月11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09月1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9年09月2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6日 15: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旅游文化产业创意大楼13楼
联 系 人:
毛先生
0575-88269901
招标人: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