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绵城市-团湖公园-配套道路工程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投[2019]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融资,招标人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绵城市-团湖公园-配套道路工程
2.2招标编号:CDZT(2019)-57
2.3建设地点:津市市高新区
2.4建设规模:海绵城市-团湖公园-配套道路工程包括车行道整形、坡面绿化、挖管沟槽、清表挖除土方等,工程投资额8239710.00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8招标范围:土石方、道路、绿化和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27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09月06日~2019年09月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angde.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按常发改价服【2019】257号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09月27日09时30分 ,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德日报、常德市官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电话:0736-4237118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津市嘉山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津市市高新区
联系人:杨智君
电 话:0736-42503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朗州中路鸿正苑A栋611室
联系人:周宏建 文豪
电 话:0736-732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