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二、企业综合实力(30分) | 企业纳税情况 | 3 | (1)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纳税额的算术平均值达到1000万元或以上,且每年均有纳税的,得3分。 (2)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纳税额的算术平均值达到800万元或以上,且每年均有纳税的,得2分。 (3)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纳税额的算术平均值达到600万元或以上,且每年均有纳税的,得1分。 (4)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本项最多得3分。 |
2、删除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注“7、企业纳税情况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为准,投标人须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企业年度纳税额”网页信息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3、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中“二、企业综合实力”评分项目的分值相应调整如下: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5pt;mso-padding-alt:0pt 0pt 0pt 0pt; 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二、企业综合实力(30分) | 类似工程业绩 | 8 | (1)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29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15个(不含15个)以上,得8分。 (2)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29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11-15]个,得4分。 (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29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6-10] 个,得1分。 (4)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本项最多得8分。 |
| 工程项目获奖情况 | 7 | (1)投标人承建的建筑工程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获得国家级工程奖项的,每项得3分。 (2)投标人承建的建筑工程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工程奖项的,每项得2分。 (3)投标人承建的建筑工程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获得市级工程奖项的,每项得1分。 (4)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本项最多得7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9 | (1)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的各类工法奖项60项(含60个)或以上的,得6分。 (2)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的各类工法奖项50-59项,得4分。 (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的各类工法奖项40-49项,得2分。 (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的各类工法奖项1-39项,得1分。 (5)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本项最多得6分。 |
| (1)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建设类发明专利有20个或以上,得3分。 (2)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建设类发明专利有15-19个,得2分。 (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建设类发明专利有10-14个,得1分。 (4)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本项最多得3分。 |
| 第三方评价 | 3 | (1)至2017年度(含2017年度),投标人连续15年或以上获得省级或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得3分。 (2)至2017年度(含2017年度),投标人连续10年或以上获得省级或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得2分。 (3)至2017年度(含2017年度),投标人连续5年或以上获得省级或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得1分。 (4)至2017年度(含2017年度),投标人连续2年或以上获得省级或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得0.5分 (5)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本项最多得3分。 |
| 1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无任何行政处罚记录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2 | 投标人获得2018年度“纳税信用A级”称号,得2分,否则不得分。 |
二、本项目原定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技术经济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不变。 三、补充说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广州凯得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