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食堂食品原材料(副食品类)供应商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遴选食堂食品原材料(副食品类)供应商项目二次
二、招标项目编号:SDSL-2019-HY-30-1
三、招标项目分包情况:
序号 |
招标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食堂供餐所需的禽肉类(猪肉及除猪肉外的其他鲜肉类)、鲜蔬类、蛋奶类、水果类、水产类(水产及冻品类(含冷冻水产品))、干调类(满足招标人的其他相关采购要求)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资金和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及食品卫生许可证 (两证合一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的全部种类副食品; 4、2016年以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或其他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在枣庄市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配送车辆或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能够为招标人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9年9月6日09时00 分至2019年9月12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尚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3666号)
3、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两证合一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报告原件、枣庄市具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书原件,房产租赁协议签订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信用查询记录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凡携带材料不全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9月27日13时30分至2019年9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黄河东路369号高速高铁之间)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9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黄河东路369号高速高铁之间)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物资采购办公室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632-3931033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尚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3666号
联系人:李慧慧 联系方式:0632-5765126/177632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