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十四师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已经由以师发改发[2018]1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十四师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空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为44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2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昆玉市滨河中路以南、学府路以东、通达南路以西、十四师党校以北地块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具备生产厂家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国家承认的权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厂家及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3日 20时00分
2.投标报名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注:投标单位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开展网上报名业务。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9月07日至2019年09月13日,每日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30
2.领取方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成功后购买下载
六、其他说明
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821655419@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诚信库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