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土顶村两座防洪桥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 | ||
行政区域 | 双阳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06日 15: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9月09日 08:00 至 2019年09月16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29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南环城路与彩云街交汇处(农业科技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62.866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00859525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双阳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先生135008595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贺志钢0431-84262099 | ||
附件: | |||
附件1 | 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164CF4C324E5A7AD691E9D8873FBE6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018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土顶村两座防洪桥工程招标公告.doc |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土顶村两座防洪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土顶村两座防洪桥工程
项目编号:CCDG2019Z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008595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郑先生135008595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志钢0431-842620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土顶村两座防洪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9Z0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土顶村两座防洪桥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专项资金95%、自筹资金5%,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土顶村两座防洪桥工程为新建1*8米防洪桥两座,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扩大基础。(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预算资金约为62.866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11月14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09日至2019年0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环城路与彩云街交汇处(农业科技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1350085952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0431-84262099
监督机构: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9年09月06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86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9日 08:00 至 2019年09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环城路与彩云街交汇处(农业科技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