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招标文件《施工部分技术标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中“二、企业业绩、资信”进行修改,修改如下:1、原文: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top-alt:1.0pt;mso-border-left-alt:1.0pt;mso-border-bottom-alt:.5pt; mso-border-right-alt:.5pt;mso-border-color-alt:windowtext;mso-border-style-alt: solid;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 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二、企业业绩、资信(30分) | 业绩 | 5 | 投标人(以联合体施工方为准)自 2016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或EPC方式或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项目中标价75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每项得1分,最多得5分。 |
财务指标 | 6 | 投标人(以联合体施工方为准)自2015年至今累计纳税总额累计达到6000万元或以上,得6分。 投标人(以联合体施工方为准)自2015年至今累计纳税总额累计达到5000万元或以上,得3分。 投标人(以联合体施工方为准)自2015年至今累计纳税总额累计达到4000万元或以上,得1分。 |
第三方评价 | 6 | 投标人(以联合体施工方为准)至今连续获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累计连续年份排名前1-3名,得6分;排名前4-6名,得3分;排名前7-9名,得1分。其他排名或未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0分。 |
工程研发能力 | 9 | 投标人(以联合体施工方为准)自2016年至今(以证书所写的获奖年度为准)获得过全国“市政工程科学技术奖”(技术开发类)一等奖每项得2分,二等奖每项得1.5分,三等奖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9分。 |
工程奖项 | 4 | 投标人(以联合体施工方为准)从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市政工程获得国家级(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质量奖项的,每项目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
修改为: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top-alt:1.0pt;mso-border-left-alt:1.0pt;mso-border-bottom-alt:.5pt; mso-border-right-alt:.5pt;mso-border-color-alt:windowtext;mso-border-style-alt: solid;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windowtext; 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windowtext'>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二、企业业绩、资信(30分) | 业绩 | 5 | 投标人(以联合体施工方为准)自 2016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或EPC方式或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项目中标价75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每项得1分,最多得5分。 |
第三方评价 | 6 | 投标人(以联合体施工方为准)至今连续获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累计连续年份排名前1-3名,得6分;排名前4-6名,得3分;排名前7-9名,得1分。其他排名或未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得0分。 |
工程研发能力 | 9 | 投标人(以联合体施工方为准)自2016年至今(以证书所写的获奖年度为准)获得过全国“市政工程科学技术奖”(技术开发类)一等奖每项得2分,二等奖每项得1.5分,三等奖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9分。 |
工程奖项 | 10 | 投标人(以联合体施工方为准)从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市政工程获得国家级(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工程实体业绩奖项的,每项目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
备注:
1、 业绩,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②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需提供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和网上信息页。③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当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当网上信息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④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⑤未提供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和网上信息页的不予评审。
2、 第三方评价: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情况网页信息打印件,以供核对(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打印件或打印件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不计分);若年度次数排名相同则占用下一名次(如:第一名年度次数相同的投标人有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为第一名,下一名按第N+1名计算,依此类推)。
3、 工程研发能力:获奖以投标人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为准,年度以证书所写的获奖年度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证书复印件的不计分。
4、 工程奖项:奖项是指工程实体业绩奖项。获奖资料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上传件为准,①获奖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业绩的获奖证书上传件的打印页以供核对,提交上传件打印页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不一致的,以库内上传件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打印件或打印件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不计分)。②只计算市政工程获奖得分,其他非市政项目,如:房建、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获奖只计算一次得分。
二、补充公告发布时间、网上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调整如下:1、补充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29日。2、网上投标登记时间延长至2019年9月29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登记,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9月29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9月29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1开标室;4、开标开始时间:2019年9月29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1开标室。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的规定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原投标登记成功的投标人仍然有效,可以在重新投标登记的时间内撤回、修改或补充登记资料。符合原招标公告和本补充公告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原招标文件和本补充公告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投标登记有关事宜。 广州近洋港口经营有限公司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