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项目名称 |
锦州石化公司焦化水场技术改造项目—冷却水塔PC承包 |
| 项目编号 |
2019-0051318-JZSH-0000205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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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公司焦化水场技术改造项目—冷却水塔PC承包已由 锦州石化公司 以锦石化分计字〔2019〕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锦州石化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锦州石化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锦州石化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基本要求
2.1 建设地点:锦州石化公司。
2.2 项目规模:锦州石化公司焦化水场技术改造项目,新建2间循环水冷却水塔,采购安装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冷却水塔设备询价技术文件WS00-D73-1MR(1版)、冷却水塔设备数据表 WS01-D73-1、2(总投资105万元)。
2.3 招标范围:2间冷却水塔的制造、供货、运输、安装和调试。冷却水塔采购和安装范围包括:冷却水塔塔体、围护结构、风筒、填料及支撑、收水器、配水管及配件、配水喷头、风机、电机及底座、减速机成套设备、防冰系统、避雷系统、照明系统、塔顶防保操作柱及塔体电缆桥架组合件、爬梯、巡检平台、设备界面内的管线、仪表和电气系统。
2.4 计划工期:2020年4月1日前设备全部到货;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15日安装、调试。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0 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否则工程不验收,不结算,赔偿业主延迟接受过程中带来的经济损失。
2.7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无进度款;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60%设备款,投入使用正常后再支付30%设备款,安装工程费工程交接内3个月结算;有质保金,质保金为设备款10%与安装工程费3%之和,缺陷责任期2年,自工程交工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
2.8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9 最高投标限价: 10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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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制造商资格要求:
3.2.1.1投标设备必须是在国内制造并销售的产品。
3.2.1.2投标人须是具有招标设备销售资格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1.3投标设备的制造商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代理商投标的须获得制造商的代理授权并具备招标设备的销售资格。
3.2.1.4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1.5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出具的循环水冷却水塔整塔性能测试报告。
3.2.1.6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出具的循环水冷却水塔主要附件产品(填料、收水器)的性能测试报告。
3.2.1.7投标人的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告复印件为证,应包括审计报告、已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2.1.8投标人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炼油化工方面至少3套吊装式冷却水塔(单塔设计循环水量≥2000m3/h)并成功运行1年以上使用业绩。提供合同和运行报告为证。
3.2.1.9投标人和投标设备的制造商信誉要求:2016年1月1日至至投标截止日日未发生过:(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范围内所属各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六个月内无效异议累计超过两次,或近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或近一年内有累计恶意异议行为的。(2)在履行合同时出现过安全质量或交货问题,并造成过较严重后果的。(3)在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投标设备有不合格情况。(4)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5)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
3.2.2设备安装承包商资格要求:
3.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管理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
3.2.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5 业绩要求: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炼油化工方面吊装式冷却水塔安装或检修至少3项业绩。(以合同或工程交接证书为证)
3.2.6 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项目负责人(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等犯罪记录。
3.2.7 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3.1 项目经理具有 机电或建筑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炼油化工方面至少3项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相关施工合同或交工技术文件或项目交接证书或工程结算资料等复印件)
3.3.2 其他成员要求:
3.3.2.1 安全员、 安装 专业质检员必须配置并具有有效的相应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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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9-08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9-12 16:00:00.0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9月8日至 2019 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1段2号锦州石化公司3#办公楼(财务办公楼)三楼309室) 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确认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开户行许可证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不提供邮购方式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需再次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来函索取招标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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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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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18 14:00:00.0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9月18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1段2号锦州石化公司3#办公楼(财务办公楼)三楼3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 2万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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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开标 |
|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开标时间: |
2019-09-18 14:00:00.0 |
开标地点: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1段2号锦州石化公司3#办公楼(财务办公楼)三楼308室 |
| 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1段2号 |
邮编: |
121001 |
| 联系人: |
周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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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7604060803 |
传真: |
04164159882 |
| 电子邮件: |
[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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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重庆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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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
账号: |
0708003209221035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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