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鄄城县化工园区搬迁安置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服务(HCHE2019-009-078),招标人为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鄄城县化工园区搬迁安置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并做好后期技术服务工作;
3.建设地点:位于菏泽市鄄城县,肖宁路以北、舜王路以东,舜耕路以西,忆城路以南;
4.工程概况:约24万平方米,工程投资约3.4亿元
5.报价方式:费率报价;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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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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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且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并有类似工程经验,且在本单位注册。 4.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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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且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并有类似工程经验,且在本单位注册。 4.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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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7.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四、投标报名时间:
请于2019年9 月10日至2019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到鄄城县人民街与舜王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二楼持以下有效的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拟派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省外施工企业应通过山东省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的证明材料。
注: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开标时须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布公告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山东省电力招标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杜 庆
联系电话:1805448876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鄄城县人民街与舜王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二楼
联 系 人:付俊亮 联系电话:1531564796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鄄城县化工园区搬迁安置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服务(HCHE2019-009-078),招标人为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鄄城县化工园区搬迁安置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并做好后期技术服务工作;
3.建设地点:位于菏泽市鄄城县,肖宁路以北、舜王路以东,舜耕路以西,忆城路以南;
4.工程概况:约24万平方米,工程投资约3.4亿元
5.报价方式:费率报价;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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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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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且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并有类似工程经验,且在本单位注册。 4.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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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且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并有类似工程经验,且在本单位注册。 4.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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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7.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四、投标报名时间:
请于2019年9 月10日至2019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到鄄城县人民街与舜王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二楼持以下有效的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拟派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省外施工企业应通过山东省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的证明材料。
注: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开标时须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布公告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山东省电力招标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杜 庆
联系电话:1805448876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鄄城县人民街与舜王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二楼
联 系 人:付俊亮 联系电话:153156479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