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 1 | 项目负责人 | 从业能力 | 15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5分;具备市政类工程师职称,得10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5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人员经历 | 10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达15年(含15年)以上,得10分;10年以上(含10年)15年以下(不含15年)的得5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注: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2 | 技术负责人 | 从业能力 | 15 |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5分;具备市政类工程师职称,得10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5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人员经历 | 5 |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工作年限达20年(含20年)以上的得5分;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得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5分。 注: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提供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 1 | 项目负责人 | 从业能力 | 15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5分;具备市政类工程师职称,得5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5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人员经历 | 10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300万元的污水治理工程业绩,且工作年限达15年(含15年)以上,得10分;10年以上(含10年)15年以下(不含15年)的得5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业绩网页信息打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施工合同复印件、工程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2)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 2 | 技术负责人 | 从业能力 | 10 |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0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5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人员经历 | 10 |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300万元的污水治理工程业绩,且工作年限达15年(含15年)以上,得10分;10年以上(含10年)15年以下(不含15年)的得5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网页信息打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施工合同复印件、工程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2)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