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农村公路(高村乡片) 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县农村公路(高村乡片) 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赵县行政审批局以赵行审投资审[2023]3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批准机关名称)以赵行审投审[2023]8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赵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赵县地方道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赵县高村乡片。
2.1.2建设规模:项目线路全长 4.272 千米,包含 3 条路线,分别为西大章村道、西后线-高村、赵辛线-高村公路修建。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交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工期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赵县农村公路(高村乡片) 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
施工标段 |
桩号段落 |
标段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
赵县农村公路(高村乡片) 改造工程 |
1.K0+000—K0+770 2.K1+187—K2+185 3.K3+576—K5+680 |
总4.272 |
项目线路全长 4.272 千米,包含 3 条路线,分别为西大章村道、西后线-高村、赵辛线-高村公路修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1日上午09:00至2023年12月07日17:00时,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2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1、各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分别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两个平台均需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缺一不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赵县地方道路管理站 |
招标代理:石家庄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赵县李春大道西段 |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升华街169号 |
|
邮 编:051530 |
邮 编:051530 |
|
联 系 人:安主任 |
联 系 人:石苗苗 |
|
电 话:0311-87297131 |
电 话:18132630151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2023年11月30日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 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 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 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 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 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 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 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 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 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 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 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投标文件的疑似串标情形:
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
文件创建标识码雷同
标书上传IP雷同
文件下载IP雷同
投标价格偏离度
投标价格相似度(即投标价格等比浮动)
投标联系人雷同
标书上传间隔异常(疑似围串标的单位因由同一制作团队生成并上传从而出现间隔上传时间偏短或可能出现有规律性质的上传时间间隔的异常现象。(从大数据及专家论证角度,时间取小于60分钟以内的))
投标单位数异常(标段投标人家数过少且中标价格与标底价的偏离度过高的异常现象)
存在以上情形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hebei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