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202312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丽施工[2023]1201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金钟街出让一区14号雨水泵站进出水管道工程已由 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丽审投备【2023】4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4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33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金钟街出让一区14号雨水泵站进出水管道工程,建设规模为133米,拟配套金钟街出让一区,实施14号雨水泵站出水管道工程,管道起点位于14号雨水泵站出水口,终点位于新开河规划排水口,设计管道长度133米。主要包括d3000mm钢筋混凝土管道192米,2孔3m*3m出水方涵37米,出水压力井1座,出水闸室及出水八字井1座等。,总投资额4000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东丽区金钟街思源东路与诚润道交口西侧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金钟街出让一区14号雨水泵站进出水管道工程一标段,招标范围:拟配套金钟街出让一区,实施14号雨水泵站出水管道工程 ,管道起点为14号雨水泵站出水闸井,终点为泵站压力出水井(含井)。本次招标规模为96米,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泵站出水管道双排D3000钢筒混凝土顶管长192米,出水压力井1座以及基坑支护,基坑深度为16.23m。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024.42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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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1月10日 至 2024年06月3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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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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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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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8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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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0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本招标公告第 4.1 款规定进行确认获取文件。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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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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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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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金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二纬路9号财智大厦606单元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李丽
电话:84375607
传 真:8437560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龙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丽锦道136号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陈晓楠
电话:24950770
传 真:24950770
日期:2023年12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李丽
电话:84375607传真:84375607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二纬路9号财智大厦606单元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高娜
电话:24392090传真:24392090电子邮箱:donglizhaobiaoban@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招远路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