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024年胜利油田34大类勘探开发云应用系统框架协议采购勘探开发云应用系统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2023-12-07 0
核心提示:发布日期:2023年12月7日1.招标条件中国石化国际事业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7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委托,对2024年胜利油田34大类勘探开发云应用系统框架协议-23914251所需勘探开发云应用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1213-3401-16154-B1

    2.项目内容:2024年胜利油田34大类勘探开发云应用系统框架协议-2391425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服务器1.00台包1-勘探开发云应用系统
2台式PC1.00台包1-勘探开发云应用系统
3移动PC1.00台包1-勘探开发云应用系统
4交换机1.00台包1-勘探开发云应用系统
5内存1.00台包1-勘探开发云应用系统
6网卡1.00台包1-勘探开发云应用系统
7显示卡1.00台包1-勘探开发云应用系统
8存储器1.00台包1-勘探开发云应用系统
9其他计算机软件1.00套包1-勘探开发云应用系统
10其他通用计算机1.00套包1-勘探开发云应用系统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如已完成法人信用认证和标的物产品质量评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易派客平台查询截图;如未完成,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同意: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7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3.1.8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10 日内开具发票,到甲方办理结算挂账手续。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1.9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1.10 本次招标设备多为前端接入设备,投标人需要配合油田各单位进行现场安装、综合布线以及测试指导。为保证交付质量,投标人须具备电子智能化工程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证书。

    3.1.11 硬件管理一体机需与勘探开发研究院现有应用发布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专业应用使用状态展现,投标人需要配合勘探开发研究院进行软件定制开发工作。为保证软件开发质量,投标人须具备CMMI3级及以上证书。

    3.1.12 投标人须具有一年以上系统集成领域项目经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2个月(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集成服务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清单以上2项的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信息,且发票须为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环节选择的发票信息,合同与发票须对应,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13 承接上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少一份应用证明包括①项目概况②现场照片③应用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姓名④加盖使用单位公章(须同时加盖合同签订方和最终使用单位公章,若与非中石化企业签订销售合同且合同签订方非最终使用单位,须提供合同签订方与最终使用单位的买卖合同)的现场使用报告。

    3.1.14 投标人承诺入围后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产品功能、性能复核性测试,并且签订针对本次招标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3.1.15 投标人所投服务器须在与华为、浪潮、深信服、华三、超聚变等或以上质量档次的产品中选择。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所投产品与实际交货的产品品牌一致。”

    3.1.16 接受生产商、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参与。若同一品牌存在两家以上的投标人,该品牌的所有投标人将会全部否决。(代理商提供有效的生产厂家代理证明和代理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

    3.1.17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技术要求并对标的物的系统完整性负责。

    3.1.18 服务器产品、存储产品须通过CCC认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1.19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依据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免费保修承诺函;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开标日前与所投产品生产商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并须依据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质量免费保修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1月29日 8:00至2023年12月12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天津招标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2月20日 09:00前与宋文亮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王红军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宋文亮
电 话:022-58068906
电 子 邮 件:wzsongwl@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王红军
电 话:0546-8775842
电 子 邮 件:wanghongjun713.slyt@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2023年12月7日
原招标公告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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