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2022年度滃江王门头、亚婆石采区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2023-12-08 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9修订)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9修订)、《英德市 2022 年度水边河、滃江河采区河道采砂开采计划——滃江王门头采区、亚婆石采区河砂开采计划报告》等有关文件规定,英德市水利局 现对英德市2022年度滃江王门头、亚婆石采区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英德市2022年度滃江王门头、亚婆石采区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第三次)

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英德市水利局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63-2226101

地址: 英德市金子山大道农林水综合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盛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785227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锦绣路1号万邦国际商贸中心2号楼14层12号

招标监督机构:英德市水利局

投诉电话:0763-2222912

三、项目地点:

(1)滃江王门头采区

滃江王门头采区位于滃江英德市河段的中下游段,采区下边界位于长湖水库库尾附近,上边界距离狮子口水电站下游约4800m。采区长约4.65km,采砂左右控制线离左右岸平均25~40m,采区平均宽约14~30m。

采区范围控制坐标(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①下边界左边线控制点坐标:X=2675468m,Y=454330m;下边界右边线控制点坐标:X=2675498m,Y=454329m。

②上边界左边线控制点坐标:X=2677114m,Y=458725m;上边界右边线控制点坐标:X=2677142m,Y=458713m。

(2)滃江亚婆石采区

滃江亚婆石采区位于滃江英德市河段的上游段,采区下边界距离亚婆石桥上游约 500m,上边界距离翁源县榕树角水电站下游约2000m。采区长约0.69km,采砂左右控制线离左右岸平均15~50m,采区平均宽约28~40m。

采区范围控制坐标(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①下边界左边线控制点坐标:X=2684566m,Y=482747m;下边界右边线控制点坐标:X=2684574m,Y=482747m。

②上边界左边线控制点坐标:X=2684859m,Y=483294m;上边界右边线控制点坐标:X=2684876m,Y=483271m。

四、项目概况

滃江王门头、亚婆石采区的开采河道长度范围与规划、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英德市市管河道2022年度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的公告》基本一致,全部位于规划范围内。王门头采区范围为长湖水库库尾至上游4.65km处,采区河长为4.65km。亚婆石采区范围为亚婆石桥上游500m至翁源县榕树角水电站下游2000m,采区河长为0.69km。本次王门头计划河道砂石总开采控制量为16.45万m3;亚婆石计划河道砂石总开采控制量为2.08万m3。

五、开采权出让时间

开采期限为12个月,具体时间以《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为准。

六、本项目开采权出让费用

本项目河砂开采权出让价格实行最高和最低限价,最高限价为110元/m3,最低限价为50元/m3。投标人只能在该限价范围(50-110元/m3,含界值)内报价。超出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无效,作废标处理。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河砂开采权出让价格(以每立方米河砂为计算单位)。

本项目河砂开采权出让费用=河砂开采权出让价格×两个采区总控制采砂量(18.53万m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如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8万元

2.递交方式: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3.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3.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经营河砂业务。

2.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采砂作业方式:滃江王门头、亚婆石采区均采用采砂船进行河砂开采活动。

2.2运砂工具:为保障河道航运安全,每天进入采砂区附近水域的运输船只限定为 3 条(含运砂备用船)以下,运砂船运输强度,可根据投标人实际营运情况自行选定,但选定的船只大小不得影响河道防洪、供水及航道安全。

3.采砂船:建议采用翻斗式采砂船(含工程船或挖泥船)或河道所在地海事局(英德海事处)核对确认的采砂船,单体船只总吨位不得超过1000吨、总功率不得超过1000Kw(以《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登记为准)。提供拟参加采砂的采砂船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船舶国籍证书、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租赁的船舶(即非投标人自有的),需同时提供船舶租赁合同),并通过河道所在地海事局(英德海事处)的核对确认。

注:以上采运方式和运砂工具,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不得变更。

4.本项目不得采用已参与其他采区作业的采砂船进行投标。

5.投标人和拟参加采砂的采砂船(3艘,含运砂备用船) 自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在广东省内没有违法采砂记录(提供投标人和拟参加采砂的船舶在广东省内没有违法采砂记录的承诺函及河道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投标人和拟参加采砂的船舶无违法采砂记录查询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如中标后经招标人核查存在违法采砂记录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将不良行为进行通报。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踏勘现场: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应当充分预见并承担采砂期限内因自然因素(洪水、干旱)变化对采砂作业的影响、河砂市场价格、河砂质量及对第三方合法权益影响补偿等风险。开采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导致本项目采区达不到其采区原定控制采砂量或河砂质量不佳的,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中标人依法依规进行河砂开采,开釆期间须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如出现违法采砂行为,则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十四、本公告及中标公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本公告及公示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英德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盛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    12   07  

附件1:

招投标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英德市2022年度滃江王门头、亚婆石采区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第三次)工程编号GC4418812023090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12 月 07 日 16 时 30分招标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12 月 28 日 09时 30分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2023年12 月 07 日 16 时 30分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2023年12 月 17 日 17时 30分
保证金到帐开始时间2023年12 月 07 日 16 时 30分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23年12 月 28 日 09时 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2 月 07 日 16 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 月 28 日 09时 30分
开标时间2023年12 月 28 日 09时 30分开标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评标时间2023年12 月 28日 10 时 00分评标地点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 二 室

附件2: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投标人    (公司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管理人员:            ,身份证号:                          

2023        日已对  (项目名称) 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由投标人填写,上述人员投标时不得更改。

本表一式贰份,一份交投标人作为评审文件材料,一份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本证明只作本项目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它用。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提供以下现场踏勘资料一式2份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

1)《现场踏勘证明书》原件2份,填写完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3)提供拟参加投标的采砂船(3艘, 含运砂备用船)的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船舶国籍证书、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租赁的船舶(即非投标人自有的),需同时提供船舶租赁合同)(原件核查);

4)采砂船舶通过河道所在地海事局(英德海事处)核对确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5)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

2.收到以上资料并核对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对《现场踏勘证明书》进行确认并盖章。《现场踏勘证明书》需放在投标文件中。


编辑:ggzy.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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