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朝天区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排查整治工作技术服务(第二批)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3-12-2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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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朝天区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排查整治工作技术服务(第二批)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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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812202300007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天区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排查整治工作技术服务(第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服务要求中结算方式填写错误

更正内容:

将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3.2.2服务要求 6.单个项目最高限价、结算方式及要求明细表见下表:

单项最高限价、结算方式及要求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要求

结算方式(单位:万元)

1

编制项目补充规划设计

3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中标总价/138.15*3

2

增加工程

措施

2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中标总价/138.15*2

3

编制新增耕地来源分析图表

2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中标总价/138.15*2

4

项目整改后航飞

3.6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单价1000元/平方公里,据实结算。

单个项目不超过3.6万元。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中标总价/138.15*0.1*实际航飞面积,但最高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总价/138.15*3.6

5

现场指导

项目实施

1.5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中标总价/138.15*1.5

6

竣工验收

资料编制

1.75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中标总价/138.15*1.75

7

验收备案

1.5

单价70元/亩,据实结算。

最高每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中标价/138.15*0.007*完成验收备案亩数,但最高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总价/138.15*1.5

更正为:

单项最高限价、结算方式及要求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要求

结算方式(单位:万元)

1

编制项目补充规划设计

3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中标总价/291.65*3

2

增加工程措施

2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中标总价/291.65*2

3

编制新增耕地来源分析图表

2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中标总价/291.65*2

4

项目整改后航飞

3.6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单价1000元/平方公里,据实结算。

单个项目不超过3.6万元。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中标总价/291.65*0.1*实际航飞面积,但最高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总价/291.65*3.6

5

现场指导项目实施

1.5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中标总价/291.65*1.5

6

竣工验收资料编制

1.75

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及采购人确认开展工作,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中标总价/291.65*1.75

7

验收备案

1.5

单价70元/亩,据实结算。

最高每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

以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后,据实按照:

结算价=中标价/291.65*0.007*完成验收备案亩数,但最高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总价/291.65*1.5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 政采贷 ),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 123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朝天区各金融机构推出了系列 政采贷 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工商银行:普惠部0839-8610303

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0839-3216396

农商银行:公司部0839-8622296

贵商银行:市场部0839-8672678

邮储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839-862583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地址: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一段31号

联系方式:13881261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优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图腾海博春天中心广场二单元13楼07号

联系方式:0839-3240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女士

电话:0839-3240808

四川优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编辑:ggzyjy.s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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