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二维码
购物车
选择频道搜索
资讯
项目
国家能源
国家电投
国家电网
华电
大唐
华能
行情
招商
求购
动态
招标代理公司
中标
招标投标会员区
品牌
公告
招标公
服务
机械
招标公告
规划
视频监控
变电站
招标
设备
首页
资讯
项目
国家能源
国家电投
国家电网
华电
大唐
华能
行情
招商
求购
动态
招标代理公司
中标
招标投标会员区
品牌
首页
>
招标投标会员区
>
货物招标
葫芦岛市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购置项目更正
2024-01-05
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便携式挥发性有机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1-27 至 2023-12-01
撰写单位: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孙永浩
(葫芦岛市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400-023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需求中部分设备参数调整,详见采购文件。2.评分细则部分调整,详见采购文件。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未尽事宜以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7日 16时0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下载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 0429-3023831、3023833。2、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syymzx@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并电话联系确认。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电子邮件形式(邮箱地址:lnsyymzx@163.com)的加密备份文件(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6.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4号 联系方式: 18042970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12号OVU创客公社A座601室 联系方式: 024-62516636;136041314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淑颖 电话: 024-62516636、1360413140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