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银坊河河道水毁重建工程已由 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源发改投资〔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水利局、涞源县安广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对涞源县银坊河梨树台村至涞源县与唐县县界段17.44KM河槽进行清淤,对沿岸7.94KM护村护地坝进行修复。2.1.2建设地点:保定市涞源县银坊镇。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人员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环境保护监理人员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
3.1.6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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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8 09:00至2024-02-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jizhaobiao.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按上述要求下载,后果自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5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jizhaobiao.com/)、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涞源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涞源县涞源镇中心路114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
| 邮编: |
0743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贾涵超 |
联系人: | 李震、冯少华、孙贺 |
| 电话: |
0312-7321323 |
电话: | 0312-5900266 |
| 传真: |
0312-7321323 |
传真: | 0312-5900266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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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rhahpm@163.com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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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ruihepm.com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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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696048833 |
编辑:ggzy.g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