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庭庭审专用设备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4-03-18 0
核心提示: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庭庭审专用设备项目询比采购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庭庭审专用设备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QHBY-2024-006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庭庭审专用设备项目,采购人为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采购内容: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2.3交货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2.4采购预算额度:44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3 供应商需提供经有资质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前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1号恒昌卢浮公馆7号楼1单元1011室(青海博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进行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4.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

4.3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4询比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1号恒昌卢浮公馆7号楼1单元1011室(青海博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响应。

5.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6、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青海项目信息网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972-8710100

地址:化隆回族自治县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博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1号恒昌卢浮公馆7号楼1单元1011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971-3854858

2024年03月18日


发布编辑:qh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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