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勘察设计一标段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一 标段的招标

   2024-03-26 0
核心提示: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
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勘察设计一标段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一 标段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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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招标的补遗书

(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负责实施的嘉陵江(顺庆段)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试点项目(一期)勘察设计一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 招标文件 )已网上发布,现就有关内容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原内容为: 60 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 ,现变更为: 90 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

2、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2原内容为: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 3个,各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现变更为: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 3个,各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原内容为: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 3 个,各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具备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现修改为: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 3 个,各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原内容为: 60日历天(其中勘察测绘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 ,现变更为: 9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

5、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原内容为: 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独立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现变更为: 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独立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原内容: 是否对信用等级或诚信分值高的中小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 ,选择为 是 。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1履约担保是否对信用等级或诚信分值高的中小企业减免履约保证金,选择为 是 。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特别要求(2)原内容为: 根据川府发[2007]14 号文规定: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设计单位应该承担工程价款的增加额 ,现变更为: 因设计单位原因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设计单位应该承担工程价款的增加额 。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2原内容为: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6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本项满分6分 ,现变更为: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设计资质得3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6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本项满分6分

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设计投标报价评分偏差率原内容: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设计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 (不少于0.5)分,每低1%扣 0.25 (不少于0.25)分 ,现变更为: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设计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 (不少于0.5)分,每低1%扣 0.5 (不少于0.25)分 。

1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勘察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权重原内容为: 勘察固定总价评分标准: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勘察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 (不少于0.5)分,每低1%扣 0.25 (不少于0.25)分 ,现变更为: 勘察固定总价评分标准: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勘察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 (不少于0.5)分,每低1%扣 0.5 (不少于0.25)分

1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设计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内容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得3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5分 ,现变更为: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得3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5分 。

13、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人: 南充市顺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编辑:ggzyjy.s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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