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嘴东中心渔港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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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嘴东中心渔港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滦南县嘴东中心渔港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南县嘴东中心渔港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唐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滦南县嘴东中心渔港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南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滦南国控发展建设集团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滦南县嘴东中心渔港提升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滦南县嘴东中心渔港。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实行代建制,代建单位为滦南国控发展建设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会同建设单位按照各单位职责分工共同履行项目建设单位职责和承担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本项目拆除码头213.8米,新建码头 213.8米,维修码头面层1880平方米,地基处理2300平方米,道路堆场3200平方米,港池潮位观测设施1套,配套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环保工程和临时工程等。

2.4合同估算价:14887041.15元

2.5计划工期:1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4月29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对应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记录,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1.4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3月27 日至2024年4月2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6日09时 00分,地点为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5.2 逾期上传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滦南国控发展建设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鸿泰御景园一号商业4层

联 系 人:蒋星悦

联系电话:  0315-4297609

招标代理机构:山高项目管理(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153号

联 系 人:张爱佳

联系电话:18733333803      0315-3336606

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二、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人可办理其中任意一家 CA 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 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编辑:ggzy.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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