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第二标段(第二次)

   2024-04-0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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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第二标段(第二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第二标段(第二次)

二、招标编号:SLSG0111G240304001002001

三、现澄清如下: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29日18时00分至2024年04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近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0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至少连续3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四、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通知!

五、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1-57436101

招 标 人: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石先生

联系电话:151046862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86210321

邮  箱:hljhxztb@163.com

编辑:ggzy.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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