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27.06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27.06;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章,且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1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招标代理业绩;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3)比选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1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招标代理业绩。(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5)本公示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暂估金额,具体以实际招标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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