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天津临港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区粮食仓储物流集散中心项目

   2024-04-24 0
核心提示: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202024041006勘察招标公告津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02024041006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勘察[2024]04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临港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区粮食仓储物流集散中心项目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审投〔2024〕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保税区粮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3408.85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9022.66万元,银行贷款:44386.19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6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港保税区粮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临港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区粮食仓储物流集散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66000平方米,该项目是将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粮油区打造成为国家现代粮食物流产业示范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粮食筒仓以及相应的运输装卸设备,各类生产辅助用房,车辆装卸待等区域等设施,总投资额63408.8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现状2/3号散粮码头后方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临港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区粮食仓储物流集散中心项目勘察,招标范围:总占地面积约 66000 平方米,项目占地南北长498m,东西宽7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0座1万t筒仓、装卸工艺、道路堆场、建筑土建以及配套的供电、照明、控制、通信、暖通、除尘、给排水、消防以及环保措施等。中标单位完成全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总投资额22.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代理公司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近 3 个月社保证明及报名确认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港保税区粮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闫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2336号临港商务大厦B区1515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戴丽英 电话:022-65266239
传  真:022-6526623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贾力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海洋高新区联合诺华大厦四号楼
邮政编码:300459 联系人:吕琦、王浩然 电话:65576106
传  真:022-25865519
日期:2024年04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粮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戴丽英
电话:022-65266239传真:022-65266239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2336号临港商务大厦B区1515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陈帅
电话:84906752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chenshuai@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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