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码头中转及海铁联运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24-05-10 0
核心提示:为保证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码头中转及海铁联运

为保证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码头中转及海铁联运项目(项目编号:TF-CG-2418)正常开展,我公司自行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项目名称: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2024年码头中转及海铁联运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RMB5003450.00

三、项目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9号5楼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

四、单一来源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深圳平盐海铁联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盐田港盐田国际大厦25楼

五、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5月10日 至 2024年5 月16 日08:30—17:00,领取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9号5楼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领取文件说明: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人本部,办理报名手续和领取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经营至今未发生违反烟草专卖的事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近三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上无失信行为记录(以上信用信息由采购人查询后递交评标委员会核验);

3、提供《投标人诚信守法廉政承诺书》及《廉政信用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还需提供以下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未在烟草行业所列的有行贿记录供应商“黑名单”和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之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4:00,逾期不受理,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9号5楼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联系事项:

联系人:赖小姐

规范监督:李先生

纪检监督:江先生

 

 

 

 

 

 

深圳泰福物流有限公司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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