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烟用材料—(第一标包)烟用盒、条包装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10 4
核心提示:(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烟用材料—(第一标包)烟用盒、条包装纸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TC249K4H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烟用材料—(第一标包)烟用盒、条包装纸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预算:170.00万元(含税)。

(五)拟采购量:33.80万套(拟采购量仅为投标报价提供参考,不作为中标后实际采购量。)

(六)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1231日。

三、招标内容

序号

品名

拟中标家数

拟中标权重(%

1

冬虫夏草(岁悦细支)盒、条包装纸

3

34:33:33

2

冬虫夏草(天边细支)盒、条包装纸

3

34:33:33

注:1、各投标人必须对上述品名产品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各品名分别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本表中“中标权重”是指经招标人定标后,该品名各中标单位供货量占招标人该品名供货期限内实际采购量的百分比。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中标后实际供货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吊销法定资格、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资格证明。

(三)投标人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具有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及安全性指标检测报告(20221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产品)。

(五)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国内制造商。

(六)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行贿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九)不接受在烟草行业(含直属单位)行贿供应商名单中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参加本项目采购。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含直属单位)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资料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自行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五、公告发布媒介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三)中国烟草总公司

(四)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五)中国烟草物资电子商务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0510日至20240515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获取地点:内蒙古分公司

(三)获取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9

(四)售   价:500/套,售后不退。

(五)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

1)获取时间:20240510日至20240515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20240515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分公司

3)获取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9

4)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资格证明。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发售。

2、网上获取

1)获取时间:20240510日至20240515日,截止时间为2024051517:00,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资料:携带资料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文件夹名称要求以项目名称加公司名称命名)。

3、获取须知

1)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收款单位 :内蒙古分公司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9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如意西街支行

   号 :0602 0089 0910 0035 210

   号 :1021 9100 0896

联 系 人 :刘阳

 3)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标准成品样张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一同提供给投标人,投标人须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或邮寄获取,如因未及时获取标样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评标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09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3室(内蒙古分公司开评标室)

(三)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寄出至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邮寄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人应自行核实邮件到达情况。由于物流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固,以防密封受到破损,如果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公司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

4、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9

收件人:刘阳

(四)开标时间:202405309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3室(内蒙古分公司开评标室)

(六)评标时间:20240530

(七)评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3室(内蒙古分公司开评标室)

八、tobac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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