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更改为: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25层2505室; 联系人:曹文凯; 联系电话:17391615509;其他内容不变。 |
| 文件编号 | |
|---|---|
|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更改为: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25层2505室; 联系人:曹文凯; 联系电话:17391615509;其他内容不变。 |
编辑: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