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都江堰市 2023 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 补遗书02

   2024-07-10 0
核心提示: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90天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749.92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成都市都江堰市 2023 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

补遗书02

各潜在投标人:

窗体顶端

现对成都市都江堰市 2023 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作如下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本补遗书02号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21分;项目管理机构: 9分,调整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20分;项目管理机构:10分。

2、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21分)-资源配备计划(3分)根据资源配备计划的全面、合理、针对性等进行评审;优得 3分,良得 2.2 分,一般得 1.4分,差得 0.6分,无得 0 分,调整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20分)-资源配备计划(2分)根据资源配备计划的全面、合理、针对性等进行评审;优得 2分,良得 1.5 分,一般得 1分,差得 0.5分,无得 0 分;

3、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9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3分)满足资格业绩得3分,调整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4分)满足资格业绩得4分。

4、招标文件与补遗书02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补遗书 02 号文件为准。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建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7月10日


编辑:ggzy.gov
 
异议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招标会员区
  • dlztb008
    加关注7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最新招标招标会员区
国家能源招标会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