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32024071008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北辰勘察[2024]0801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张兴庄2号雨水泵站及进水管道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6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9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9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0立方米/秒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方元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张兴庄2号雨水泵站及进水管道工程,建设规模为10立方米/秒,在外环东路与志成道交口西北侧新建雨水泵站,泵站规模10立方米/秒,排水出路为新开河。同时配套建设泵站进水管道、出水管道等。,总投资额9000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外环东路与志成道交口西北侧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张兴庄2号雨水泵站及进水管道工程勘察,招标范围:张兴庄2号雨水泵站及进水管道工程,建筑面积约446㎡,其中雨水泵站设计规模为10m3/s,进水管道最大管径d2800mm。配套消防通道、庭院绿化及给、排水配套管线设施等。勘察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管线探测等。总投资额85.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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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28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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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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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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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7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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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通过现场、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备注: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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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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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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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松(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永公路与外环西路交叉路口向西约70米处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刘航
电话:26991694
传 真:2699169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方元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路100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2-65212212
传 真:022-65212212
日期:2024年08月0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航
电话:26991694传真:26991694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津永公路与外环西路交叉路口向西约70米处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受理负责人:郭庆
电话:26823486传真:26832379电子邮箱:bcqjgz@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津京公路350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