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4-HCCS-SH869-《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课题-采购公告

   2024-08-06 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课题

项目概况

《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课题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CCS-SH869

项目名称:《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课题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2万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课题,数量: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30日底前向采购人提交立法调研报告、立法草案及说明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磋商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7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8磋商小组将在资格审核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http://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印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0620240813,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102010900767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5333808,谢小姐 0592-6581288。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08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号:8751020109007675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

联系方式: 0592-8123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联系方式:0592-5555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小姐

电  话:0592-555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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