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荣自然资规告字〔2024〕5号

   2024-08-1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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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荣自然资规告字〔2024〕5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荣县人民政府批准,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告宗地挂牌出让相关文件于2024年8月19日14时30分起至2024年9月18日16时00分止,在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发售(节假日不发售),按规定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6时00分止(节假日不受理)。挂牌出让时间自2024年9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9月19日15时00分止;挂牌出让现场会于2024年9月19日15时00分在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五、本次公告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要求,以本次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六、挂牌宗地其他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公告宗地准入产业类别为精制茶制造业。

(三)竞得人竞得后,开发和利用上述挂牌工业用地时,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且不得改变其工业用地性质。

(四)本次挂牌宗地环境保护要求:上述工业用地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必须依法办理项目环境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地 址:荣县旭阳镇光明路156号 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兰女士 咨询电话:0813-6205768

2024年8月19日

编辑:ggzyjy.s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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