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独立构网型储能保供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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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独立构网型储能保供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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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独立构网型储能保供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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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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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区域 |
西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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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
本项目升压变电站、储能区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施工、调试、服务(含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采购
除甲供设备和材料(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外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所有设备和材料(含甲供)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且不得是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2)施工
包含储能区、升压变电站的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套设施,也包含为落实环评、水保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
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各项临建设施,地基处理施工、储能系统现场整舱安装、舱体间线路连接(包括甲供设备间的电缆安装、试验、光缆熔接等)、储能系统土建施工、集电线路工程、接地工程、升压变电站土建及安装工程、厂区工程及施工所需进站道路等。
(3)调试
投标人负责单体调试、系统调试、整套试运、试验(含特殊试验)、检测(含各项性能测试、验收检测等)内容。所有场站设备接入电网调度的调试等。
(4)服务
4.1 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备案手续,防雷等;
4.2 办理项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完成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测(包括电磁辐射监测)等工作;
验收包含水保、环保、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项目;
4.3 承担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民事协调工作,承担储能电站临时占地及地面附着物、青苗、牲畜损失补偿费用;
4.4 并网、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后评估、审计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5)送出工程
送出工程与本项目的分界点为升压站外第一基塔,升压站外第一基塔引出的电缆接引或对接,光缆与升压站内的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在本标段范围内。
(6)为满足项目投运及竣工验收必要的其它工作。
(7)竣工移交后提供一年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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