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县沙河镇、可久镇、庆岭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01号

   2024-09-25 0
核心提示:2024年高县沙河镇、可久镇、庆岭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2024年高县沙河镇、可久镇、庆岭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01号

 原文链接

2024年高县沙河镇、可久镇、庆岭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2024年高县沙河镇、可久镇、庆岭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GAOFJ2024090003)”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更正为“☐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依法将有关(非主体、非关键性)专业工程、劳务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分包内容须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能实施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分包单位资质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390000 元,缴纳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更正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390000 元,缴纳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4.5.2 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 依法对劳务作业分包及非主体、非关键性专业工程:附属构筑物工程等。”更正为“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 依法将有关(非主体、非关键性)专业工程、劳务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分包内容须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能实施 。”

4、其它内容不变。

 

 宜宾建高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

编辑:ggzyjy.sc.gov
 
异议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招标会员区
  • dlztb008
    加关注7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最新招标招标会员区
国家能源招标会员区
网站首页  |  密码索回  |  服务说明  |  入网协议  |  银行汇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  |  11010702002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