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天津商业大学校园部分道路和给排水管网维修项目

   2024-10-25 0
核心提示: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132024104004施工招标公告津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32024104004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北辰施工[2024]100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商业大学校园部分道路和给排水管网维修项目已由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以 津教政办〔2024〕15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商业大学 ,建设资金为 502.79 万元,资金来源为 市财政专项资金和天津商业大学自筹资金:502.79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齐信(天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商业大学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商业大学校园部分道路和给排水管网维修项目,建设规模为1项,该项目拟对校区内1至13号学生公寓楼宇间道路、室外雨水管线、建筑室内外给水管线等进行维修。,总投资额502.7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 409 号(天津商业大学校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商业大学校园部分道路和给排水管网维修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拟对校区内1至13号学生公寓楼宇间道路、室外水管线、建筑室内外给水管线等进行维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室内维修工程、周边道路维修工程、室外雨水管线维修工程、室外给水管线维修工程,具体范围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总投资额448.04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1月30日 至 2025年09月0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应为本单位职工;(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商业大学(公章)
法定代表人:葛宝臻(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邮政编码:300134 联系人:李波 电话:022-26686299
传  真:022-26675788
招标代理机构:齐信(天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施海荣(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1号21号楼2门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陈超、刘若楠 电话:17726061873
传  真:022-24327119
日期:2024年10月2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商业大学          受理负责人:李波
电话:022-26686299传真:022-26675788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受理负责人:郭庆
电话:26823486传真:26832379电子邮箱:bcqjgz@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津京公路350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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