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11-23 0
核心提示: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第三标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第三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3日-2024年11月25日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第三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质量标准

工期

(日历天)

1

山西精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1698028.26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365

2

山西宏悦建筑有限公司

31553593.70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365

3

山西诚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1007675.17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365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山西精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李博森

一级注册建造师

晋1142023202402237

2

山西宏悦建筑有限公司

倪志明

一级注册建造师

晋1522021202300121

3

山西诚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申立平

一级注册建造师

晋114200620090307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1

山西精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2

山西宏悦建筑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3

山西诚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博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郑丁川、18634671124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霍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57-5623047

电子邮件:lfhzslj@163.co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项目部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汾东开发区4号

联系人:祁朝辉

电话: 13903475140

电子邮件:hzshd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博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6号万国城12号楼2单元1801室

联系人:郑丁川

电话:18634671124

电子邮件:3613176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编辑:ggzy.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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