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预审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申请人诚信投标。
2.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料,评审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资格预审申请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次资格预审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资格预审文件务必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客服95388转5。
4.领购资格预审文件请点击本资格预审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资格预审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资格预审项目,第一次资格预审已领购的申请人可免于支付重新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文件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须在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后方可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请申请人及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仔细阅读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资格预审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申请人参考,请申请人对自己的资格预审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参加,建议在领购资格预审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资格预审公告的澄清、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资格预审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资格预审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申请人未及时查看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带来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对于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申请人如认为影响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9.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2)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3)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0.对于不同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招标人将视为相关申请人存在串标行为,均予以否决。
11.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648613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黄钻
联系人:
江燕青
电话:
18888229191
电话:
02586486179(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huangzuan.sripe@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jiangyq@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2
月
10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