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临沂至徐州(鲁苏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LXZJ) | 起点桩号K1@244.356,终点桩号K31 546.363,路线全长30.302公里;连接线起点桩号LK0 000,终点桩号LK2 628.908。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5、0.20,桥梁抗震设防烈度为度抗震措施等级为四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路桥施工监理业绩要求: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累计不少于20公里(其中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均不少于20公里)的施工监理业绩。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度,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监理负责人(总监、副总监、驻地)职务。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证书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