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5202501400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南开施工[2025]0101
|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天津市公安南开分局特警支队新址配套项目已由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 以 南开政函[2024]3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 ,建设资金为 1266.74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266.7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087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天津市公安南开分局特警支队新址配套项目,建设规模为6087平方米,范围包括室内外装修、弱电智能化、空调系统、靶场、电梯、厨房等,总投资额1266.74万元。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宜宾道11号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公安南开分局特警支队新址配套项目施工,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为6087平方米,包括精装修工程、空调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卫生洁具、空调风工程、电梯工程、弱电设备安装工程、综合布线工程、门禁系统(室外道闸)、广播系统、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 指挥室、弱电机房、动环监控、其他设备、靶场工程、厨房工程。总投资额965.39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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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2月12日 至 2025年04月15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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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3)正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提供任命书;(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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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确认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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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7日 至 2025年01月23日。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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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1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五事业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 2 号) 获取文件。 |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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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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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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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郝弗非(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34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赵军杰
电话:022-58283772
传 真:022-5828377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民佶(印鉴)
办公地址: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李浩、王雪桐、李嘉豪、蔡宁
电话:022-28220120
传 真:022-28220120
日期:2025年01月17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 受理负责人:赵军杰
电话:022-58283772传真:022-5828377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34号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杨俏
电话:022-27477889传真:022-27382846电子邮箱:nkqzjw_zbjd@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99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发布编辑:tjconstr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