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B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供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10 0
核心提示: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凤凰路以西、新泺大街以南B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供电工程

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100%

采购单位: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凤凰路以西、开拓路以东、新泺大街以南、舜风路以北。

磋商范围:本项目施工用电的相关设计、施工(箱变租赁、配套施工),负责协调供电公司(所在地供电所)办理手续、协调验收,确保送电及最终通过供电公司的验收合格等,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许可证;

3.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力承装(修、试)肆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不得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4供应商近三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5供应商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但只接受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4.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公告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月7日16点30分前将以下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lczbgx@163.com进行登记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至招标代理处现场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各方);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各方);

4)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5)业绩合同;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各方);

7)联合体协议(如是);

8)供应商信息一览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注:1)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16室  

联系人:程工、张工

  话:0531-55516738、13455031691、13615317367

电子邮件:lczbgx@163.com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6518185

lu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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