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经营绩效指标专项审计(二次)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2025-02-10 0
核心提示:2024年度经营绩效指标专项审计(二次)招标文件澄清通

2024年度经营绩效指标专项审计(二次)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2024年度经营绩效指标专项审计(二次)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磋商程序及评审标准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所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类似审计业绩证明文件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0分,满分10分。注: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协议)为评分依据,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鲜红公章复印件,不提供或不齐全不计分。

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所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类似审计业绩证明文件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3分,满分15分。注: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协议)为评分依据,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鲜红公章复印件,不提供或不齐全不计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磋商程序及评审标准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同时具备会计类或经济类中级职称得5.0 分,具备会计类或经济类高级职称得得10.0 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红公章,为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所在单位,须提供2025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不提供或不齐全不计分。

修改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0 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红公章,为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所在单位,须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不提供或不齐全不计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磋商程序及评审标准商务部分服务便利性此条评分内容删除。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磋商程序及评审标准商务部分其他人员配备: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具备注册会计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红公章,为证明其他人员为所在单位,须提供2025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不提供或不齐全不计分。

修改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具备注册会计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5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红公章,为证明其他人员为所在单位,须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不提供或不齐全不计分。

五、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1日10时30分

修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7日10时30分

 

 

                       采 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贵州千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0日

编辑:gui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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